本报讯 屈凌燕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自7月16日起对3个虚假发布广告的保健食品实施暂停销售,这些保健食品涉及超出批准范围宣传治疗功效、利用消费者或专家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等。
此次被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实施暂停销售的3个保健食品分别是:通化神源药业欣源保健品有限公司的金马牌多立克软胶囊,在绍兴市范围暂停销售;北京水木博众科技发展中心的博众牌安睡美胶囊,在绍兴市范围暂停销售;武汉东方之子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东方之子牌双歧胶囊,在浙江省范围暂停销售。
食品药监部门还责令相关企业立即停止违法广告的发布,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启事,消除不良影响。
近年来,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切实加强对保健食品广告的审查和日常监测工作,并联合工商部门连续两年开展保健食品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根据《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规定,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对暂停销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仍继续销售的产品将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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