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 | 盈拓展览 |外经贸专项资金申报入口 请 登录 或 免费注册 Hi,您好! 全球展览咨询电话:400-8855-088|
请输入搜索关键词,或者关键词不小于两个字符!
包含特殊字符,请重新输入
您的搜索词太长,因为showguide的查询限制在30个字以内

搜索历史

盈拓展览logo
暂无搜索历史记录哦!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报道 > 外贸资讯 > 产经动态 > 食品饮料 > 正文

查处假药“宫颈癌疫苗”和“治疗性乙肝疫苗”

2009-07-20 00:00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近日,一些地区发现的标示批准文号分别为国药准字H20078197和H20078123,标示生产厂家为北京赛康药业有限公司的“宫颈癌疫苗”,“治疗性乙肝疫苗”。经确认,依据《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二款第(二)项,判定为假药。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对上述产品的查处工作,加强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检查,发现上述“宫颈癌疫苗”,“治疗性乙肝疫苗”产品,一律依法按假药查处,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移送当地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现购入和销售假冒产品的涉药单位,要追溯假冒产品的来源,深挖制假窝点,一经发现从非法渠道购入药品的,依法严肃处理。

   

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
指定国际展览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业务辐射
100个国家200个行业

200名专属展会顾问
一对一服务

行程安排
媲美优秀旅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