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锦州市海洋与渔业局从2001年开始着手恢复渔业资源。通过设立浅海人工增养殖保护区,建设人工鱼礁,对部分海洋生物实行增殖放流,切实加强了海洋渔业资源养护。
经过科学规划,锦州市在大笔架山东和大凌河口西之间的浅海水域,设立了近100万亩的浅海人工增养殖保护区。之后,通过人工室内繁育贝苗、底播亲贝和贝苗、保护现有贝类资源等办法,使毛蚶、杂色蛤、魁蚶等底栖贝类资源得以恢复。2003年开始在浅海人工增养殖保护区组织大规模底播与增殖放流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底播毛蚶6.18亿粒、杂色蛤20.53亿粒,放流日本对虾1.35亿尾、海蜇2.23亿头、中国对虾5530万尾。2008年开始建设人工鱼礁,人工鱼礁既能防止非法捕捞,又能为海洋生物提供休养生息的环境。
对虾、海蜇的放流可当年见效,而毛蚶等贝类资源则需要多年才能见效。在贝类资源未恢复之前,禁止在保护区内私自采捕增养殖和受保护的贝类品种;贝类资源恢复后,实行贝类准捕制度,并限额采捕;贝类形成一定生物种群后,可自然繁殖。只要加强管理,实行科学的轮养轮捕,就会使资源永续利用,做到一次投资、多年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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