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大冶市桥墩湖渔场部分职工近日向楚天都市报反映,该渔场100万元承包费本应用于发放职工生活保障金,却被场长等人花掉十余万。昨日,该市水产局纪检部门向记者通报,调查发现,其中14.5万元被领导用于招待、送情,还有2万元被渔场管理人员尹安明等6人私分。
桥墩湖渔场有1.1万亩水面,职工512人。该湖连年亏损,大冶水产局参照土地流转模式,2008年承包给洪湖老板郑某,收取100万元承包费及100万元保证金。
大冶市水产局纪检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接到举报后,该局高度重视,立即对渔场账目进行调查:渔场收到承包费及保证金200万元后,资产总额共计220万余元,目前已花掉195万余元,其中绝大多数用于支付职工工资、弥补亏损、预支生活保障金等,结余资金25.4万余元。
纪检部门调查发现,在所花费用中,渔场招待费用明显超标。2008年招待、送情费高达14.5万余元;场长尹安明及其他管理人员等6人,在已领取工资的情况下,私下给自己发放生活保障金共计2万余元。
大冶水产局局长王水华介绍,承包费应主要用于发放工资和职工生活保障金。根据相关规定,对桥墩湖渔场集体通报批评,给予尹安明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在8月底前退掉生活保障金。2009年该渔场招待费不得超过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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