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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菌中食品添加剂最大允许使用量最大允许残留量标准

2009-08-20 00:00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序号 该种添加剂中文名称 允许使用该种添加剂的食品中文名称 添加剂功能描述 执行该种添加剂限量标准的地区 最大允许使用量(g/kg)
 
生效时间
1、 山梨酸及其钾盐 加工食用菌和藻类 抗氧化剂、 防腐剂、 稳定剂和凝固剂 中国大陆 0.5(以山梨酸计) 2008-06-01
2、 乙酰磺胺酸钾(又名安赛蜜) 加工食用菌和藻类 甜味剂 中国大陆 0.3 2008-06-01
3、 硫磺 经表面处理的鲜食用菌和藻类 漂白剂、 防腐剂 中国大陆 0.4(只限用于熏蒸,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2008-06-01
4、 柠檬酸亚锡二钠 食用菌和藻类罐头 稳定剂和凝固剂 中国大陆 0.3 2008-06-01
5、 乳酸链球菌素 食用菌和藻类罐头 防腐剂 中国大陆 0.2 2008-06-01
6、 二氧化硫,焦亚硫酸钾,焦亚硫酸钠,亚硫酸钠,亚硫酸氢钠,低亚硫酸钠 食用菌和藻类罐头(仅限蘑菇罐头) 抗氧化剂、 漂白剂、 防腐剂 中国大陆 0.05(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2008-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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