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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2009-08-25 00:00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7号创展中心1901、1902、1903、1923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

    1、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8,500万股,本次拟发行2,8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后总股本为11,350万股,上述股份全部为流通股。公司股东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信立泰”)、深圳市润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复投资”)、深圳市丽康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康华贸易”)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香港信立泰还承诺,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叶澄海任公司董事长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叶澄海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润复投资还承诺,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蔡俊峰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蔡俊峰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丽康华贸易还承诺,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陆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陆峰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经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由发行后的公司新老股东共享。

    3、公司目前共有15个药品生产品种,其中有13个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另外2个列入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由国家和广东省有关部门制定药品最高零售价格。随着药品价格改革、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其它政策、法规的调整或出台,公司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可能会降低。

    4、在本次发行前,叶澄海及其家庭成员控制本公司99.12%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2,850万股后,叶澄海及其家庭成员仍将控制本公司74.23%的股份,仍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5、公司主导产品硫酸氢氯吡格雷片(泰嘉)系于2000年9月1日申请获批的国家二类新药,享有8年的保护期,该品种系国内独家生产品种。在2008年8月31日到保护期到期后,其他企业可以申请仿制,仿制药的出现可能导致该产品的价格下降,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方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务部关于同意深圳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改制为中外合资股份制企业的批复》(商资批[2007]1016号)批准,并取得商务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于2007年6月29日由深圳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信立泰”)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500万元,同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301501124347。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2007年6月29日,根据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6月28日出具的深南验字(2007)第096号《验资报告》,发起人香港信立泰、润复投资、丽康华贸易以深圳信立泰截至2007年2月28日经审计的净资产85,164,534.17元中的85,000,000元作为出资,并按一元一股折成股本,依法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各发起人按原股权比例依法享有股份公司的股份,原深圳信立泰的债权、债务由股份公司承继。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8,500万元,本次发行2,850万股,本次发行后总股本11,350万元,均为流通股。

    ■

    本公司全体股东香港信立泰、润复投资、丽康华贸易承诺:本公司股东香港信立泰、润复投资、丽康华贸易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香港信立泰还承诺,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叶澄海任公司董事长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叶澄海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润复投资还承诺,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蔡俊峰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蔡俊峰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丽康华贸易还承诺,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陆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陆峰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持股数量和比例

    1、发起人持股数量和比例

    2006年6月29日,本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发起人持股结构如下:

    ■

    2、公司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共有3名股东:香港信立泰、润复投资、丽康华贸易。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参见本节“三、发行人股本情况”之“(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3、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本次发行前,公司无自然人股东。

    4、国家股、国有法人股股东和法人股东,持股数量和比例

    本次发行前,公司无国家股、国有法人股股东。

    5、外资股东

    本公司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并取得了商务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有1名外资股东。外资股东香港信立泰系港资,其持有发行人81,217,500股,占总股本的95.55%。

    (三)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公司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中,香港信立泰、润复投资存在关联关系。

    香港信立泰的股东为香港美洲贸易、叶澄海(各占50%的股权),香港美洲贸易的股东为叶澄海、廖清清(各占50%的股权),叶澄海、廖清清系夫妻关系;陈志明持有润复投资89.90%的股权,是润复投资控股股东,陈志明系叶澄海、廖清清之女叶宇筠之夫。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1、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心血管类、头孢类抗生素、骨吸收抑制剂等药物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产品包括制剂和原料药两大类,现有主要产品及其用途如下:

    ■

    3、产品销售方式和渠道

    本公司制剂产品采用学术推广和代理分销两种模式。原料药则主要采取直销模式,由公司直接供应给药品生产厂家。

    4、主要原材料

    本公司所用原材料主要是各种化工原料和少量医药中间体,包括7-氨基头孢烷酸、工业丙酮、工业四氢呋喃、乙酸甲酯盐酸盐、异辛酸钠溶液、工业乙酸乙酯、工业二氯甲烷等。

    5、行业竞争情况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本公司的所生产的药品主要为心血管类药物、头孢类抗感染药物及骨吸收抑制剂类药物。在国际及国内的医药市场中,心血管类药物及抗感染类药物的市场排名一直居于前列,市场份额交替上升;随着我国逐步向老龄化社会迈进,骨质疏松症患者群体不断扩大,近年来市场规模增长较快。

    2008年,公司硫酸氢氯吡格雷片市场占有率为42.08%,位居国内同类产品第二位,注射用盐酸头孢吡肟市场占有率达到25.89%,位居国内同类产品第一位,注射用头孢西丁钠市场占有率为23.51%,位居国内同类产品第二位。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1、商标

    本公司拥有46个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的商标,另有35个商标正在申请过程中。

    2、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1)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以南安徽大厦1901、1902、1903、1923的四套房产,宗地面积4,837.9平方米,使用年限自1997年9月9日至2067年9月8日,建筑面积共计239.99平方米。公司已经领取了《房地产证》。

    (2)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镇凤凰岗村的一宗土地使用权及其房屋建筑物(信立泰厂房一栋一层、一栋二层、一栋三层),宗地面积3,008.6平方米,使用期限自1988年9月24日至2038年9月23日,建筑面积共计4,561.8平方米。公司已经领取了《房地产证》。

    (3)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城115区的一宗土地使用权及其房屋建筑物(厂房1栋、发电房2栋、锅炉房3栋),宗地面积16,879.50平方米,使用期限自2003年11月14日至2053年11月13日,建筑面积共计6,553.45平方米。公司已经领取了《房地产证》。

    3、专利及专有技术

    本公司拥有10项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的专利,其中发明专利8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另外,本公司正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并被受理的专利有19项,其中发明专利18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

    4、非专利技术

    本公司共有1项非专利技术。

    六、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本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叶澄海及其家庭成员(包括叶澄海、廖清清、陈志明、叶宇筠、Kevin Sing Ye)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控股股东香港信立泰、实际控制人于2007年10月21日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二)关联交易

    本公司近三年及一期关联交易事项如下:

    1、经常性关联交易

    2005年6月1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深圳信立泰与华泰康医药签订了《药品购销总经销协议》,委托华泰康医药作为部分药品(主要是头孢类抗生素药品)的总经销商,合同有效期自2005年6月1日至2007年5月31日。

    2006年12月26日,经双方友好协商,并经深圳信立泰董事会审议通过,深圳信立泰与华泰康医药签订了《提前解除合同协议》,确定《药品购销总经销协议》履行至2006年12月31日结束。

    2006年,深圳信立泰与华泰康医药交易额合计80,991,561.35元。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深圳港海地产的股权转让:2006年12月21日,深圳信立泰与华泰康医药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将深圳港海地产100%的股权以1,000万元转让给华泰康医药,其他有关转让费用(如见证、工商变更登记费用等)由华泰康医药承担。

    (2)贷款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均未收取担保费,具体情况如下:

    ①报告期内已经执行完毕的关联方担保情况

    ■

    ②目前尚在执行的关联方担保情况

    ■

    ③报告期内关联方担保余额

    单位:万元

    ■

    (3)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借款及往来

    ①香港信立泰代深圳信立泰支付的款项

    2003年香港信立泰代深圳信立泰支付款项255,587.36元,深圳信立泰于2004年度还款6,712.73元,2006年度还款248,874.63元。截止2006年末,香港信立泰代公司支付的款项已全部结清。

    ②深圳信立泰向香港港海国际借款

    2001年深圳信立泰向香港港海国际借款1,450.00万元,深圳信立泰2003年度还款176,144.05元,2004年度还款1,000,000.00元,2005年度还款11,975,000.00元,2006年度还款1,348,855.95元。截止2006年末,公司向香港港海国际的借款已全部结清。

    ③深圳信立泰与深圳港海地产往来

    2007年2月及2007年3月,深圳信立泰收到深圳港海地产往来款3笔合计610.00万元,公司于2007年9月27日及2007年9月28日分别还款350.00万元、260.00万元。截止2007年末,公司与深圳港海地产的资金往来已全部结清。

    3、关联交易影响分析

    (1)经常性关联交易对当年经营成果的影响分析

    关联交易项目:向华泰康医药销售药品

    ■

    由于双方采用市场价格进行结算,因此深圳信立泰通过华泰康医药进行部分产品的销售对当年经营成果影响不大。

    (2)偶发性关联交易对当年经营成果的影响分析

    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关联方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无偿担保、向公司提供无偿借款、与公司资金往来,以及按照实际出资额进行的股权转让。上述交易没有产生交易利润,因此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影响。

    4、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审议程序,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价格或定价方法合理、公允,不存在侵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已经采取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有效措施。”

    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

    八、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香港信立泰,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叶澄海及其家庭成员,包括叶澄海、廖清清、叶宇筠、陈志明、Kevin Sing Ye。

    公司控股股东简要情况:香港信立泰成立于1998年7月29日,注册地址:香港九龙尖沙咀东科学馆道14号新文华中心A座6楼605室。法定股本10,000.00港元,已发行股本10,000.00港元。业务性质:一般贸易(GENERAL TRADING),未实际从事经营业务。

    公司实际控制人简要情况如下:

    叶澄海:中国国籍,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号码为P08383**,住所在香港。

    廖清清:中国国籍,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号码为P08384**,住所在香港。

    叶宇筠:中国国籍,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号码为K88799**,住所为香港。

    陈志明: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4403011964060838**,住所为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春风路。

    Kevin Sing Ye:美国国籍,护照号码为0560357**。

    九、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

    2、利润表

    单位:元

    ■

    3、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现金流量表(续)

    单位:元

    ■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

    2、利润表

    单位:元

    ■

    3、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三)备考利润表

    单位:元

    ■

    (四)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

    单位:元

    ■

    (五)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1、基本财务指标

    ■

    2、基本每股收益与净资产收益率

    ■

    (六)管理层对本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本公司近三年及一期财务状况和资产质量良好,不存在潜在的金额较大的应收账款坏账,不存在长期滞压的存货,也不存在潜在的固定资产损失,资产结构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稳健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公司未来不会因为资产不良而导致财务风险。本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符合所处行业及公司的特点;资产流动性良好,可满足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偿还到期债务的需要;公司报告期内应收账款账龄及周转率、存货构成及周转率均保持在较合理水平,回款能力较强,推动了公司盈利的稳定和增长。

    2、盈利能力分析

    本公司2006年度、2007年度、2008年度及2009年1-6月,主营业务产品毛利率分别为47.28%、46.58%、50.80%和56.14%;销售利润率分别为16.85%、20.93% 、23.43%和24.79%。产品毛利率比较均衡,销售利润率逐年上升,盈利能力较强。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营业收入、净利润逐年增加,毛利率呈现上升趋势,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营业成本、期间费用有所增加,但增长幅度小于营业收入的增长幅度,利润率逐年上升,本公司的盈利情况较好。

    3、现金流量及偿债能力分析

    公司2006年度、2007年度、2008年度及2009年1-6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别为1,200.47万元、5,275.35、7,789.32万元及6,831.90万元,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随着经营业绩的增长逐年增加。

    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处于较稳健水平,流动比率和速动比例指标均处于良好水平,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逐年增长,利息保障倍数较高,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七)股利分配情况

    1、最近三年及一期股利实际分配情况

    公司2007年度、2008年度未进行过股利分配。

    2006年度深圳信立泰向股东按照各自出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3,000万元,其中,向香港信立泰分配利润2,866.50万元,向润复投资分配利润107.10万元,向丽康华贸易分配利润26.40万元。

    2、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处置方案

    2007年11月8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根据该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由发行后的公司新老股东共享。

    (八)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均是2009年新设立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深圳市信立泰生物医疗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信立泰生物医疗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13日,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实收资本5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KEVIN SING YE,经营范围:从事II类、III类医疗器械的生产和研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6月29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及规定需前置审批项目)。该公司持有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9年6月29日核发的编号为粤食药监械生产许20091730号《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范围:III类:6846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II类:6846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有效期五年。该公司目前处于成立初期,无实际业务。

    2、山东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

    山东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4月9日,注册资本为2,000.00万元,山东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认缴注册资本的90%,济南永隆科技有限公司认缴注册资本的10%,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实收资本1,000万元,信立泰药业实际缴纳出资900万元,济南永隆科技有限公司实际缴纳1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志明,经营范围:头孢类医药中间体生产、销售(以上经营范围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经营活动;涉及前置审批的,未取得专项许可的不得经营)。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

    项目总投资与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相比,如本次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投资项目的需要,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超过项目总投资,超过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09年1月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先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进行募投项目投资建设的议案》,2009年1月20日,公司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先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进行募投项目投资建设的议案》,先期启动募集资金项目。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展前景的分析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来进行,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目标,发展前景良好。募集资金的成功运用将大幅度提高本公司的产品生产能力、销售能力和新药开发能力,优化产品结构,强化主营业务,拓展发展空间,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抗风险能力。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得到显著改善,直接提高本公司债务融资的能力,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显著增强防范财务风险的能力。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除特别风险外,本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

    一、风险因素

    (一)应收账款较高风险

    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高,占公司流动资产和资产总额的比例也较高。应收账款占用了公司较多的资金,若到期不能及时收回,则可能给公司带来坏账风险和现金流量风险。

    (二)市场竞争的风险

    本公司主导产品主要在国内市场销售,面临国内市场竞争风险。

    本公司生产的硫酸氢氯吡格雷片(泰嘉)属于国家二类新药,主要竞争对手是法国赛诺菲生产的同类产品波立维;国内头孢类抗生素生产厂家较多,公司在头孢类抗生素品种的选择上,基本都选择同类产品中的高端产品,这些产品技术含量较高,附加值也较高,生产厂家相对较少,但由于这些产品并非公司国内独家生产或销售,公司仍面临着国内其他生产厂商比较激烈的竞争。

    (三)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本公司属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本公司2004年度为第一个获利年度,2004、2005年度免征企业所得税,2006年至2008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006、2007年度适用企业所得税率为7.5%。

    2008年12月16日,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向本公司颁发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0844200372),有效期三年(2008年—2010年),2008年度本公司适用税率为9%的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2009年-2010年公司按照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若2011年、2012年公司未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则按照新税法规定,将分别按照24%、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税率的变化,将对公司的税后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

    本公司主要产品的合成工艺技术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该类技术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开本公司或公司技术人员私自泄露公司技术机密,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较大影响。

    (五)新产品开发和产业化可能失败的风险

    新产品开发的风险主要体现为开发失败、被其他企业抢先注册、开发成功后市场需求不足等。产业化风险主要表现为:从实验室阶段到规模化生产阶段,需要解决产业化过程中的各种技术问题,还必须同时对生产成本控制、环境保护、合成条件、技术工人熟练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对产业化进程产生重大影响。

    (六)高素质人才紧缺的风险

    本公司从成立至今,长期致力于心血管类、头孢类抗生素及其它药物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对研究人员,尤其是药学、化学合成、药物分析等方面的专业人才需求较大,对高素质的生产技术人员的需求也逐年增长,特别是随着公司上市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对上述人才的需求会进一步扩大。公司如不能吸收和培养足够的高素质人才,将面临人才短缺的风险。

    (七)环保政策的风险

    药品的生产工艺涉及各种复杂的化学反应,会产生氨氮、二氧化硫、烟尘、工业粉尘、工业固体废物等污染物。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及社会对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国家及地方政府可能在将来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提高环保标准,使本公司支付更高的环保费用。因此,国家环保政策的变化将在一定程度上加大本公司的环保成本。

    (八)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拟投资总额为52,075.70万元,项目建设投产后,将对本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经营规模的扩大和业绩水平的提高产生重大影响。但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能否按时完成、项目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等存在着一定不确定性。

    (九)高速成长的管理风险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大幅度增加。如果公司在高速发展过程中,不能妥善、有效地解决高速成长带来的管理风险,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十)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此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的净资产规模较发行前将出现大幅增长,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建成达产后才能达到预计的收益水平。虽然近几年本公司净利润增长较快,且公司董事会预计未来仍将保持较快增长速度,但因本次股票发行,短期内净利润增长幅度将小于净资产增长幅度,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

    二、其他重要事项

    重要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本公司已签署、正在履行的重要合同包括:

    1、3份授信额度、银行借款及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合同。

    2、9份产品销售合同及5份原材料采购合同。

    3、2份抵押合同。

    4、1份房地产租赁合同。

    5、1份技术合作合同与1份技术受让合同。

    6、4份设备采购合同。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及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的各方当事人

    ■

    二、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

    ■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备查文件和附件可在工作日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住所查阅。

    2、招股意向书全文可以通过巨潮网络(www.cninfo.com.cn)查阅。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 200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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