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佛山市顺德区农业局获悉,为规范水产养殖事故的上报和调查处理,有效化解农村矛盾,维护农民合法利益,该区在经过多年的酝酿、完善,终于率先制定了《顺德区水产养殖事故处理规程》,并从2009年8月起开始施行。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水产养殖集约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加上社会经济发展对养殖环境的影响日益加重,水产养殖事故屡有发生,给水产养殖户造成了严重的损失。然而,国内目前还没有针对淡水池塘水产养殖事故出台规范性文件,从而导致在实际操作中难以及时有效地处理事故。
该规程出台后,可按外来污染、人为投毒、管理不当、消毒药害等原因对事故进行分类,并对处理分工、上报程序、取样调查等方面都有详细指导意见,以后各级农业干部在处理事件时就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可以更快捷有效地处理水产养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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