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 | 盈拓展览 |外经贸专项资金申报入口 请 登录 或 免费注册 Hi,您好! 全球展览咨询电话:400-8855-088|
请输入搜索关键词,或者关键词不小于两个字符!
包含特殊字符,请重新输入
您的搜索词太长,因为showguide的查询限制在30个字以内

搜索历史

盈拓展览logo
暂无搜索历史记录哦!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报道 > 外贸资讯 > 产经动态 > 食品饮料 > 正文

巴州区畜牧食品局扎实做好进出境动物防疫监管工作

2009-08-29 00:00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近年来,我市动物进出境频繁,引发重大动物疫病风险提高,为扎实做好进出境动物防疫监管工作,巴州区畜牧食品局严格执行进出境动物防疫监管五项制度:一是出入境动物强化免疫制度。进出境非屠宰动物,调运前14天由启运地进行一次猪0型口蹄疫,牛羊0型、亚洲I型口蹄疫,奶牛0型、A型、亚洲I型口蹄疫和禽进行一次禽流感的强化免疫;二是出入境动物免疫抗体抽查合格出证制度。进出境,必须在启运前7天内由启运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施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抗体抽查(1周龄雏禽除外),抽查比例为家禽5%—10%,活禽2%—5%。三是调入动物隔离观察制度。非屠宰动物必须取得启运地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抽查合格报告和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到达当地后,立即(24小时内)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屠宰动物必须取得启运地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口蹄疫或禽流感免疫抗体抽查报告和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四是《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定点换发制度。为严把出境动物质量关,经研究在巴州城区动检站(高金公司)、巴州镇、水宁寺镇、曾口镇、大罗镇、龙背乡、群乐乡、观音井镇、下八庙镇、鱼溪镇、三汇镇、枣林镇等十一个乡镇畜牧站的动物报检点和城区检疫站驻高金公司检疫办公室设置临时《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换证处,其余各乡镇不再使用《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五是动物行政执法人员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在产地检疫工作中检疫执法人员不依法查验免疫记录、标识或不到现场实施检疫而出具动物产地检疫证明的;为无标识的动物出证或现场佩戴标识出证的;不按规定抽查免疫抗体和不合格免疫抗体证明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条,第八十条和巴中市巴州区《动物检疫票证管理办法》等规定从严处理。

   

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
指定国际展览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业务辐射
100个国家200个行业

200名专属展会顾问
一对一服务

行程安排
媲美优秀旅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