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接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糖集团”)通知,自2008年9月3日至2009年9月2日,烟糖集团累积增持本公司股份4,811,657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32%。其中,通过二级市场买入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4,534,559股,承继其歇业控股子公司上海白玉兰酒家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277,098股。增持后烟糖集团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数量为120,797,157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3.04%。
2008年9月3日,烟糖集团曾承诺在1年内通过二级市场以不超过18元人民币的价格增持本公司不超过2%的股票,并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详见2008年9月4日公司刊登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情况的公告》)。一年来,烟糖集团严格履行其承诺,截止2009年9月2日,烟糖集团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烟糖集团将按照相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九月四日
相关资讯>
最近更新>
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
指定国际展览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业务辐射
100个国家200个行业
200名专属展会顾问
一对一服务
行程安排
媲美优秀旅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