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农业部实施新伏季休渔制度的第一年,伏休制度的调整,使休渔时间延长,休渔范围扩大,休渔船数增加,管理难度加大。山东省是渔业大省,休渔渔船多,管理任务十分艰巨。在认真总结往年伏休管理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管理重点、完善管理机制、强化措施落实,确保新伏休制度在我省的贯彻实施。
一、完善三个机制,全面落实管理责任
一是完善伏休目标量化管理机制。今年着力在建立健全责任具体、任务明确、措施有效、落实有力的伏休管理责任制上下功夫。5月5日,以省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关于加强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的通知》,将伏季休渔管理纳入政府行为,明确了各级政府对休渔工作的统一领导责任,建立政府统一领导、渔业主管部门为主体、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休渔管理机制。5月12日,召开2009年全省伏季休渔管理工作会议,根据海区局伏休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对伏休管理工作进行进一步动员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与沿海各市签订伏休管理责任书,明确伏休监管目标和责任,在全省推行伏季休渔网格化管理,市、县、镇、村直至渔船层层签订责任书,将休渔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划片包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使休渔管理工作的触角延伸到每个镇、村(渔业公司),直至每艘渔船、每位渔船民。
二是完善伏休违规防控机制。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伏季休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有效整合执法资源,在全省范围内建立起责任明确、巡查有序、防控有力的伏休违法防控机制,特别是对近年来屡次违规的渔船、重点渔业企业、重点难点地区、重要敏感区域进行密切监控,对可能发生的违规行为早防范、早发现、早制止,把违规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防控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是完善伏休执法联动机制。根据部渔业局《渔业行政执法协作办案工作制度》的要求,在全省建立起一个协调有力、联系紧密的多方联动工作机制。全省系统上下做到及时沟通联系,协调一致,协作办案。坚持抓基础、抓基层,关口前置,重心下移,做到措施有力、组织细致。在系统内部建立渔政、船检、港监、捕捞生产等部门信息共享、协调联动机制,做到既分工负责,又密切配合。同时,加强与公安、边防、海警、工商等部门的联动,做好沟通协调,赢得支持,形成合力,发挥好各自优势,共同维护好伏休秩序。
二、突出三个重点,增强管理针对性。一是突出对大马力渔船的管理,逐条落实停靠地点及管理责任人,实行停、离港报告制度,休渔期间不得擅自离港或转移停泊地点,对私自转港、违规出海作业渔船及时进行查处。二是突出异地停靠渔船管理,今年渔船休渔期间不得在外省停靠,要全部返回山东省港口休渔。对于省内异地停靠的,由省渔政处组织渔船所在地及停靠地渔政机构共同负责管理,及时互通信息,避免因管理出现“真空”而发生违规事件。三是突出新纳入伏休范围的渔船的管理,各地坚持早宣传、早引导,教育其改变传统作业习惯,促使其自觉遵守伏休管理的各项规定,按时停港休渔。
三、狠抓四个环节,确保伏休秩序稳定
一是加强对停港渔船的监管。伏休期间,逐条落实休渔渔船停泊位置,认真落实伏季休渔管理责任制,将应休渔渔船进行划片包干、落实到人,以大马力渔船、异地停港渔船为重点,坚持每天清点船数,对有变动的渔船必须查明原因,确保随时掌握渔船动向,将渔船动态管理落到实处。结合6月1日开始的伏季休渔,全省对停港休渔的1.4万余艘渔船进行了逐船核查。同时,我厅派出检查督导组,对大马力渔船停港比较集中的威海、石岛等重点渔港进行督导检查,历时半个月,共检查渔港停泊点61个,对应休渔渔船和涉朝韩作业渔船逐船排查。对违规出海渔船做到了早发现、早制止,并根据规定进行了严肃处理。各市县也根据省厅要求,以大马力渔船、异地停港渔船为重点,每天清点船数,随时掌握渔船动向。
二是加强海上监督检查。我省于6月1日至6月20日抽调10艘渔政船在全省沿海进行2009年伏季休渔第一次巡航检查,重点检查应休渔船是否有违反规定出海作业情况及其他违反禁渔区、禁渔期情况。各市也组织渔政船进行了监督检查。在各市组织渔政船对所辖海域管理的基础上,我省于7月4日向石岛派驻省伏季休渔督查组,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全省的伏休工作,抽调省属渔政船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管理,进一步加大对违规渔船的监督检查力度。目前,我省组织了40余艘渔政船坚持昼夜海上巡查,组织执法力量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进行联合检查。省直各中心站5艘渔政船在伏休期间,根据各自分工区域,长时间在海上巡航,强化巡航检查。针对违规渔船的作业特点和作业区域,组织渔政船开展了专项执法行动,对出现的违规行为进行了及时查处,提高了执法效率,增强了执法效果。威海市成立8个海上管理组和16个陆地管理组开赴休渔管理第一线,与公安、边防、工商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定点守候与巡回检查相结合,海上查、陆上堵与市场管相结合,形成了有效的伏季休渔管理网络。
三是加强对违规出海作业渔船的查处力度。针对7月初个别渔船出现的违规苗头,为维护伏季休渔秩序,打击违规行为,确保全省伏休和涉朝韩水域渔船管理大局的稳定,7月6日召开专门会议,专题研究了伏季休渔及渔船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坚决打击违规行为,遏制住渔船违规势头,对群众举报违规出海作业的渔船,由省伏休工作组与各市伏休工作组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涉嫌违规渔船逐一排查落实,对经查实的个别违规出海作业渔船,依法进行了严肃处理。通过各级渔政机构的共同努力,在海上始终保持对违规渔船的高压态势,通过海、陆严防死守,基本上把违规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了良好的伏休秩序,遏制了规模性违规现象的发生,稳定了大局。
四是加强对水产品批发市场及非休渔渔船的管理。根据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布的《水产批发市场管理办法》精神,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联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严格执行幼鱼比例检查制度,加强对渔船、港口、市场、经营单位的幼鱼比例检查,重点加强幼鲅鱼的检查。通过检查,有效堵住了违规捕捞的水产品的流通渠道,收到了良好效果。
在山东省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经过全省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及各级渔政机构的共同努力,全省1.4万艘应休渔船基本做到了船靠港、网入库、人上岸、证集中,休渔秩序良好,实现了伏休管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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