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包括一些顶级美国烟草公司在内的一些公司,提起了联邦诉讼,以叫停一条新烟草法律的部分条款,指控它侵犯了美国宪法所赋予他们的言论自由权利。
制造骆驼和云丝顿卷烟的雷诺美国的子公司雷诺烟草公司,以及出售新港薄荷品牌的罗瑞拉德品牌,和其他公司一道提起使部分法律无效的诉讼。
美国最大的烟草公司制造万宝路卷烟的奥驰亚集团,与竞争对手决裂,支持此法律,不涉及此案。
6月22日签署的法律,第一次授权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管理卷烟和其他烟草制品的广泛权力。
它要求在卷烟包装上采取面积更大的警告,限制自动售货机的销售,禁止销售大多数的加香产品,制止针对儿童的印刷品广告。FDA最后表示,要管理新产品,以及诸如“淡味”和“低焦油”这类营销声明。
烟草公司称,这并不是挑战美国FDA管理烟草制品的权威,鉴于现有的电视和广播广告禁令,该法律在限制他们的商业言论自由方面走得太远。
“即使在该法执行之前,原告与他们的成年消费者的沟通渠道也很少,”这些公司在提交给肯塔基州的联邦法庭的诉讼中称。“这个法案强制清除一些渠道,并实施了前所未有的限制,实际上消除了剩余的沟通渠道。”
这些公司要求法院推翻对警告标签的标签上使用的颜色和图形、做广告、一些户外广告、对体育和其他活动赞助的禁令。
虽然商业言论比其他言论会受宪法的保护要少,但是政府在试图限制这方面仍有较大障碍,法律专家说。
“最高法院拒绝了禁止烟草广告来保护孩子们的这一理论,”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法学院的尤金·沃克教授说。
“普遍认为酒精和烟草产品的广告对儿童不合法,但是我们不能仅仅说:‘孩子们可能看到广告,因此要尽量让这些产品不合法’”。
好案例
支持者说,FDA的立法将有助于遏制青少年吸烟,但是法律专家质疑这样的限制是否是合法的。
甚至一位烟草行业的反对者说,这些公司的诉讼可能是一个很好的案例。
“基于最高法庭的裁决,烟草公司的主张非常合法,”波士顿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的社区健康科学教授迈克尔·席格说。
“我想知道为什么立法人员没有适当处理第一修正案的问题,”他补充说。“这些公司的裁决将会否定该法律相当一部分的条款”。
东北大学波士顿法学院的烟草产品责任项目的首席律师爱德华·思维达说,作为1998年与美国各州达成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和解,烟草公司已同意了一些广告限制条款。
“我非常怀疑雷诺和罗瑞拉德的诉讼最终能获得成功,”他说。
诉讼中的其他原告包括卷烟制造商共和品牌公司;烟草零售商烟草城市和彩票公司以及民族烟草公司。
一个FDA的代表说,该机构对未决诉讼不予评论。
此案是共和品牌公司对美国政府的诉讼,在肯塔基州(鲍灵格林)西区的美国地方法院提起诉讼,为第09-117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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