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 | 盈拓展览 |外经贸专项资金申报入口 请 登录 或 免费注册 Hi,您好! 全球展览咨询电话:400-8855-088|
请输入搜索关键词,或者关键词不小于两个字符!
包含特殊字符,请重新输入
您的搜索词太长,因为showguide的查询限制在30个字以内

搜索历史

盈拓展览logo
暂无搜索历史记录哦!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报道 > 外贸资讯 > 产经动态 > 建筑房产 > 正文

国土资源部将严格限制产能过剩行业用地

2009-11-15 00:00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11月13日,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和环境保护部等十部委召开《抑制部分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第二次联合信息发布会。会上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司长董祚继表示,国土资源部将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近日,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国土资源部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提出五方面十二条政策措施。  国土资源部规定,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在地方政府统一组织下,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优化利用建设用地存量,以用地方式转变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以用地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调整。近期规划中,要落实好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要求,优先保障高技术、高附加值、低能耗、低排放的新工艺和新产品产业发展用地,不得安排产能过剩行业和重复建设项目的用地,并按照淘汰落后产能的要求,调整矿用地结构和布局。

国土资源部官员还指出,要加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加强产能过剩行业用地审查管理,对产能过剩行业项目,除国家批准立项的新建、扩建项目外,一律停止报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供地政策,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或核准手续的项目,一律不批准用地。
 

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
指定国际展览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业务辐射
100个国家200个行业

200名专属展会顾问
一对一服务

行程安排
媲美优秀旅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