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考虑公共服务人员、学生及教师、慢性病患者
新华社北京9月23日电(记者周婷玉、刘奕湛)卫生部23日发布2009年秋冬季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就疫苗的使用、预防接种的实施等给予了明确规定。
指导意见详细规定了免疫程序、接种人群与地区、接种疫苗的时间以及疫苗接种反应。
指导意见指出,根据目前的资料,疫苗适用人群的年龄为3岁以上人群。优先考虑的人群为:关键岗位的公共服务人员、学生及教师、慢性病患者等。卫生部将根据国内外孕妇人群临床实验进展,适时提出其疫苗使用意见。
在接种地区方面各地可优先考虑在疫情较重、人口密集、人口流动性大的地区开展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
指导意见指出,一旦发现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后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各地应及时组织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进行调查诊断,并妥善做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鉴定和处理工作。卫生行政部门应建立接种工作紧急叫停机制,及时有效应对出现的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确保接种安全。
新华社北京9月23日电(记者崔静、刘奕湛)在卫生部与中国疾控中心23日联合举行的秋季流感防治媒体通气会上,中国疾控中心免疫中心主任梁晓峰表示,考虑到安全性,目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仍属于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的禁忌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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