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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制产能过剩“新政”将陆续出台

2009-12-04 00:00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负责人3日表示,尽管已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现象仍需尽快抑制,把结构调整放到更突出的位置。

  上述负责人同时表示,未来将尽快修订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继续严格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项目的审批管理。

  继续抑制产能过剩

  国家发改委产业协调司巡视员熊必琳在抑制产能过剩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目前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政策措施已经收到效果。1-10月,钢铁行业累计实现利润375.85亿元,玻璃行业实现利润同比增长40%,1-8月水泥行业利润同比增长23.2%,均体现出整体向好的运行态势。

  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司巡视员贾银松则提醒,钢铁产能过剩现象明年可能重新出现。今年在国家扩内需的情况下,钢铁产能实现了10%的增长,如果说明年的市场没有更大的好转,钢铁产能过剩仍将明显起来。

  从产能利用率来看,目前我国钢铁、水泥和平板玻璃产能利用率分别为75.8%、75.3%和96.8%,分别比全球平均水平低2.4、0.4和1.5个百分点。熊必琳表示,国家发改委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尽快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做好水泥、平板玻璃建设项目清理工作。"尽快抑制产能过剩,对于保增长和调结构的有机结合,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他表示。

  国务院先前出台的《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若干意见》指出,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多晶硅以及风电设备等行业产能过剩较为明显。目前尽管不少行业经营情况好转,但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李朴民表示,目前并没有《若干意见》实施的结束时间表,保增长调结构战略的贯彻落实需要有一个较长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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