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农牧业局了解到,为全面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管理,保障生鲜乳生产、收购、贮存、运输与销售活动的合法经营秩序,呼市各旗县区农牧部门将从即日起对所有生鲜乳收购站和生鲜乳运输车辆发放许可证和准运证,到11月1日仍没有取得手续的生鲜乳收购站或生鲜乳运输车将停止其经营活动。
另外,从11月1日起,呼市各奶站每日开始进行生鲜乳的收购、检测、销售与交接记录,并将记录单保存两年。同时,呼市各旗县农牧部门将实施现场检查,加大对奶站的监督检查力度,未做好记录的生鲜乳收购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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