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94 证券简称:益佰制药 公告编号:2009-13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9年10月21日接到公司股东叶湘武先生递交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2009年9月22日到2009年10月21日,叶湘武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累计出售公司股票297,0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
本次减持前,叶湘武先生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分别于2008年12月10日和11日转让3,500,000股、2008年12月18日转让2,000,000股和2009年2月9日、10日转让4,500,000股;以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挂牌交易方式于2008年12月出售1,460,582股。
截止到2009年10月21日,叶湘武先生已累计减持11,757,600股,达公司总股本的5%。
本次减持后,叶湘武先生仍持有公司股票16,32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4%。
在本次减持过程中,因操作人员的误操作曾买入900 股。
特此公告!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0月21日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益佰制药
股票代码: 600594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叶湘武
通讯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延安东路3号智诚大厦B座18-C
联系电话: 0851—6836953
股份变动性质: 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无需获得政府部门的批准。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本中,除非文意另有报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姓名:叶湘武
2 家庭住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乐育巷4号3单元附8号
3、任职情况: 现任上海佰加壹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986年至1994年先后在贵阳制药厂、贵阳市药材公司、妙灵医健新技术有限公司工作。
自1995年益佰制药注册成立以来担任公司总经理一职至2007年7月17日,2006年12月22日起担任该公司董事长至2009年1月22日,于2009年2月16日辞去益佰制药董事职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计划
本次股份转让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益佰制药16,322,400股,占益佰制药股份总额的比例6.94%。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 个月仍有可能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所持益佰制药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到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益佰制药16,322,400 股,占股份总额的6.94%。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09 年9月22日至10 月21 日期间,叶湘武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共减持297,018 股益佰制药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减持股份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5%,即叶湘武拥有益佰制药权益的股份增减变动达到法定比例的日期为2009 年10 月21 日。
(四)所持股份权利受限情况:叶湘武所出售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2009年10月21日收盘,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累计出售益佰制药股份297,018股,占益佰制药股份总额0.126%,平均出售价格13.83元/股。
另外,在2009年10月13日开盘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减持过程中不慎将“买入”作为“卖出”操作导致买入益佰制药股份9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0038%,平均买入价格13.59元/股,未产生收益。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该900股六个月内不得卖出,且六个月内卖出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益佰制药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它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声 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叶湘武
签署日期:2009年 10 月 21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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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叶湘武
签署日期:200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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