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情况说明
2009年10月19日、21日及22日,本公司股票(股票名称“佛塑股份”,股票代码“000973”)已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二、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1、2009年10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局、土地交易中心申请公开转让公司位于佛山市禅城区范围内三宗地块(按商住用途)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增资扩建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的议案》。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上述两项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09年10月21日发布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出售资产公告》及《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2号——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的规定,公司向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书面函询。经控股股东书面回函确认:公司控股股东没有计划对“佛塑股份”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对其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本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有关规定进行了自查,并认为:本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私下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泄漏非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况,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本公司2009年3季度业绩与已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况基本一致,不存在较大差异。
3、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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