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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11月起禁止烟草广告

2009-11-04 00:00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香港特区政府卫生署控烟办公室10月28日表示,从11月1日起香港的各售报点不能再展示烟草广告。至此,所有的烟草广告将在香港消失。

    卫生署控烟办公室发言人说:香港持牌报贩展示烟草广告的豁免权将于11月1日起撤销。“特区控烟办已经致函所有持牌报贩及相关商会,提醒他们有关豁免已经撤销,必须在11月1日前将所有烟草广告拆除。

    根据香港《吸烟(公众卫生)条例》,任何人士都不得展示、刊登、分发、广播,或通过电影或在互联网上放映烟草广告。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5万港元。如属持续罪行,则在罪行持续期间,每日另加罚款150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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