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 | 盈拓展览 |外经贸专项资金申报入口 请 登录 或 免费注册 Hi,您好! 全球展览咨询电话:400-8855-088|
请输入搜索关键词,或者关键词不小于两个字符!
包含特殊字符,请重新输入
您的搜索词太长,因为showguide的查询限制在30个字以内

搜索历史

盈拓展览logo
暂无搜索历史记录哦!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报道 > 外贸资讯 > 产经动态 > 食品饮料 > 正文

卫生部发布加强学生甲流疫苗接种工作的紧急通知

2009-11-06 00:00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关于加强学生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教育部属各高等学校:

    近日,有网民反映部分地区在为学生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过程中存在收费现象,经卫生部核查,网上反映的信息均为不实报道。为切实加强对全国学生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的管理,防止接种工作中违规行为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及其应对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或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切实加强对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的组织管理,密切配合,按照各省份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实施方案,共同组织和指导所辖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和教育机构做好学生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

    二、开展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甲型H1N1流感疫苗“知情、自愿、免费接种”的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三、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学校也要进一步加强对其他Ⅱ类疫苗接种工作的管理,坚持“知情同意,自愿接种”的原则,严禁以防控甲型H1N1流感为由,向学生推销季节性流感疫苗和肺炎疫苗等其他Ⅱ类疫苗或搭车收费。严禁收取疫苗企业回扣。

    四、各地要鼓励学校、学生及家长对学生疫苗接种工作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接到举报后,应立即组织进行核查并妥善处置。

    特此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四日

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
指定国际展览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业务辐射
100个国家200个行业

200名专属展会顾问
一对一服务

行程安排
媲美优秀旅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