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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09-11-07 00:00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9年11月6日接到公司股东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通知,自2008 年12月4日至2009年11月5日下午收盘时止,国资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武汉华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汉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出售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19.434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3%。本次减持后,国资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072.9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0%;华汉投资持有公司股份664.448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

    相关信息请参看《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七日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马应龙

    股票代码: 600993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人一: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汉口发展大道271号发展大厦5楼

    信息披露人二:武汉华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硚口区仁寿路64号2单元1楼1号

    股份变动性质: 减少

    签署日期: 2009年11月6日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马应龙、上市公司 指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资公司、华汉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武汉华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二级市场卖出马应龙流通股股份519.4343万股。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5 号准则 指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

    报告书》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本报告书 指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汉口发展大道271号发展大厦5楼

    法定代表人: 杨国霞

    注册资本: 123834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4201001203580

    企业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经营范围: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信息咨询、代理及中介服务。

    税务登记号:420103177758917

    通讯地址:武汉市汉口发展大道271号发展大厦5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国籍  性别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杨国霞  董事长  中国 女    武汉        否

    王万超  董事   中国  男    武汉        否

    严祥兴 董事   中国  男    武汉        否

    乔 华 董事   中国  女    武汉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武汉华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硚口区仁寿路64号2单元1楼1号

    法定代表人:杨纯

    注册资本: 242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420100000129626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对企业和各类市场进行相关投资;对创业企业和科技企业进行风险投资;资产委托管理、财务顾问、信息咨询、中介代理;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税务登记号:420101707122757

    通讯地址:硚口区仁寿路64号2单元1楼1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国籍  性别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杨纯 执行董事  中国   男   武汉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华汉公司未持有、控制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达到或超过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国资公司持有、控制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达到或超过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如下:

    1、持有荣丰控股(000668)1447.0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5%;

    2、持有ST万鸿(600681)1467.8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5%。

    第二节 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转让所持股份的目的是收回投资和筹集资金进行其它项目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持的可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2008年11月30日,国资公司、华汉公司分别持有马应龙1163.1218万股、820.0591万股,占马应龙总股本的12.63%、8.9%。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08年12月4日以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马应龙股份。依照收购办法和 15 号准则,截至到本报告书签署日,国资公司还持有马应龙股份2072.99万股,占股份总额的12.50%;华汉公司还持有马应龙股份664.4489万股,占股份总额的4%。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08 年12月4日至2009年11月5日,国资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卖出马应龙共计11.46万股;华汉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卖出马应龙共计507.9743万股。交易完成后,国资公司、华汉公司减持马应龙股份合计519.4343万股,占马应龙总股本的 5.03%。

    三、所持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2009年11月6日,国资公司持有马应龙中的575.8万股设立质押,质权人为汉口银行。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卖出股份情况

    1、2008年12月,华汉公司卖出马应龙流通股份86.3743万股。

    2、2009年1月,华汉公司卖出马应龙流通股份60.5万股,国资公司卖出马应

    龙流通股份11.46万股。

    3、2009年2月,华汉公司卖出马应龙流通股份76.9万股。

    4、2009年3月,华汉公司卖出马应龙流通股份65.8万股。

    5、2009年4月 ,华汉公司卖出马应龙流通股份45.7万股。

    6、2009年5月 ,华汉公司卖出马应龙流通股份26.1万股。

    7、2009年6月 ,华汉公司卖出马应龙流通股份53.54万股。

    8、2009年8月 ,华汉公司卖出马应龙流通股份40.12万股。

    9、2009年10月 ,华汉公司卖出马应龙流通股份17.8万股。

    10、2009年11月 ,华汉公司卖出马应龙流通股份35.14万股。

    二、交易价格区间

    信息披露义务人卖出马应龙流通股份在上述日期中的价格区间为 19元至43元。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国霞

    签署日期: 2009年11月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华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纯

    签署日期: 2009年11月6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证明文件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经确认的复印件备置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马应龙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马倩

    联系地址:武汉武昌南湖周家湾100号

    联系电话:027-87389583

    联系传真:027-87291519

    附表

    ■

    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章)

    ■

    武汉华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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