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调整央企安全生产监管类别的通知。通知指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21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实施一年来,各中央企业认真贯彻执行《暂行办法》,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稳定,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按照《暂行办法》确定的对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分类实行动态管理的原则,决定对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类别进行调整。
根据新的《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分类表》,中国印刷 集团公司、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被列入第二类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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