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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非妇产科医生不得开具终止妊娠药处方

2009-11-17 00:00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甘肃兰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卫生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部门日前联合制定下发了《兰州市终止妊娠药品管理规定》,对终止妊娠药品的具体种类、经营使用资质条件等做出了规范。该规定明确指出,禁止非妇产科医生开具终止妊娠药品处方。

    该规定所称的终止妊娠药品主要是指米非司酮片商品名:含珠停、息隐、米索前列醇片商品名:喜克馈、乳酸依沙吖啶注射剂商品名:利凡诺、雷弗诺尔、催产素注射液商品名:缩宫素。

    终止妊娠的药品,仅限于在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严禁转借、转让、销售、交换、滥用终止妊娠药品;严禁将终止妊娠药品出售给未获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许可证》以及零售药店、个体诊所使用。终止妊娠的药品,必须在医生指导和监护下使用。禁止非妇产科医生开具终止妊娠药品处方。

    市人口委、市卫生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希望市民积极举报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违法行为。(司成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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