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 | 盈拓展览 |外经贸专项资金申报入口 请 登录 或 免费注册 Hi,您好! 全球展览咨询电话:400-8855-088|
请输入搜索关键词,或者关键词不小于两个字符!
包含特殊字符,请重新输入
您的搜索词太长,因为showguide的查询限制在30个字以内

搜索历史

盈拓展览logo
暂无搜索历史记录哦!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报道 > 外贸资讯 > 产经动态 > 建筑房产 > 正文

深圳征收散装水泥专项基金

2010-01-12 00:00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日前,深圳市住房建设局和深圳市财政委联合发出《关于恢复征收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的通知,要求从2010年1月1日起全市恢复征收散装水泥专项基金,并强制推广使用预拌砂浆。

  通知要求深圳市恢复对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征收散装水泥专项基金,并强制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全面推广散装水泥,降低施工现场粉尘污染,减少材料浪费,大力促进建设领域节能减排。根据《关于恢复征收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的通知规定,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按建设工程项目水泥使用总量每吨4元的标准,向建设主管部门预交散装水泥专项基金。

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
指定国际展览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业务辐射
100个国家200个行业

200名专属展会顾问
一对一服务

行程安排
媲美优秀旅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