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 | 盈拓展览 |外经贸专项资金申报入口 请 登录 或 免费注册 Hi,您好! 全球展览咨询电话:400-8855-088|
请输入搜索关键词,或者关键词不小于两个字符!
包含特殊字符,请重新输入
您的搜索词太长,因为showguide的查询限制在30个字以内

搜索历史

盈拓展览logo
暂无搜索历史记录哦!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报道 > 外贸资讯 > 产经动态 > 食品饮料 > 正文

生猪要交易须有“身份证”

2009-12-07 00:00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 今日起至明年3月31日南昌开展非法制售使用瘦肉精专项整治

    今年12月7日至2010年3月31日,南昌市将开展冬季打击非法制售、使用瘦肉精等家畜违禁药物专项整治行动。按照要求,生猪必须有“身份证”才能交易,对超市、饭店等销售、使用含瘦肉精猪肉的都要曝光。

    生猪“瘦肉精”问题是南昌市治理“餐桌污染”的重要内容。为确保2009年冬季,特别是2010年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肉品质量安全,南昌市决定再次开展整治行动,严惩一批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等家畜违禁药物的不法分子。严禁定点屠宰场(点)屠宰含瘦肉精等家畜违禁药物的生猪,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这次整治以生猪养殖、定点屠宰和市场流通、餐饮消费为重点环节,严厉打击非法制售、使用瘦肉精等家畜违禁药物的行为。在南昌佛塔生猪交易批发市场,所有进场的本省生猪必须具有填写规范的《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并具备耳标,外省生猪必须具有填写规范的《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运载工具消毒证明》、《非疫区证明》,并佩带耳标;没有检疫合格证明和耳标的生猪禁止进场交易。

    在县级以上所有生猪定点屠宰场(点),所有进场的生猪必须产地检疫证、耳标、运输消毒证三证齐全,对没有产地检疫证和耳标的生猪不得补检。

    南昌市还将加大处罚力度,对使用、销售、屠宰含有瘦肉精等家畜违禁药物的生猪的养殖户、屠宰场、市场、超市、宾馆、饭店等的名单向社会公布,养殖户3年之内不得享受国家有关扶持项目。工商部门发现市场上销售注水肉、病害猪肉、未经检疫及“两证一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上市凭证》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章)不齐全的,要立即强制退市,并依法处罚及责令经营者停业整顿。

   

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
指定国际展览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业务辐射
100个国家200个行业

200名专属展会顾问
一对一服务

行程安排
媲美优秀旅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