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关于必须在卷烟盒上以醒目的方式注明吸烟危害健康内容的联邦新法律从12月26日开始生效。
这一法律规定,今后卷烟生产厂家必须在烟盒正面,用占30%面积的地方来标明吸烟危害健康内容的字样,而且要用黑框将提示框起来,而在烟盒背面,黑框内有关提示字样的面积要占到整个背面面积的50%。现在俄罗斯出售的卷烟盒上这类提示字样仅占到烟盒正面面积的3%、背面的4%。
这一法律还规定,如果卷烟生产厂家要在卷烟盒上标注“柔和”、“非常柔和”等字样,必须在烟盒正面或背面用不少于整个面积10%的地方说明:“柔和”“非常柔和”等不意味着此卷烟对身体健康没有危害。
该法律还同时对过滤嘴卷烟和不带过滤嘴卷烟的焦油和尼古丁含量作出了限制性规定。
俄罗斯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人士认为,该法律的生效是落实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具体行动,主要目的是为了在俄罗斯提倡健康生活方式和对卷烟生产厂家进行严格约束。
上述法律是俄国家杜马(议会下院)和联邦委员会(议会上院)分别在2008年12月3日和17日通过的,俄罗斯总统于12月22日签署。这一法律的实施将有一个过渡期。旧包装卷烟的生产可持续到2010年6月26日,销售可持续到2011年6月26日。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1月份,俄罗斯全国共生产356亿支卷烟,比去年同期增加8.2%。2009年头11个月的总产量同比下降了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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