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日前召开的2010年鳗苗捕捞工作会议上获悉,明年1月进入鳗苗汛期后,崇明县渔政渔港、工商等部门将强化鳗苗捕捞生产管理。
明年1月进入鳗苗汛期后,崇明县渔政部门将与有关单位紧密配合,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通过严格控制捕捞强度,严禁在长江一类水域区和长江口航道等区域进行鳗苗捕捞作业,限发捕捞许可证等办法,确保鳗苗捕捞安全有序。在鳗苗捕捞生产期间,县渔政部门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在规定禁区捕捞作业的违规行为,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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