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提醒:凤保宁不具备药品的治疗作用,勿轻信!
食品商务网报道,黄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凤保宁”的消费警示,药监提醒:凤保宁不具备药品的治疗作用,勿轻信!
(食品商务网)
黄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凤保宁”的消费警示
(2009年1号)
近日,一些市民在看到"凤保宁"妇科产品广告宣传后,来电咨询我局该产品相关情况。经查询,该产品批准文号为"陕食药监健用字第05020032",属于非药品,不具备药品的治疗作用,不能代替药品使用。为此,我局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购药请认准国药准字号,不要盲目轻信广告。
(食品商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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