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烟有害健康,这句话恐怕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不过现实生活中,有些人自己抽烟也就罢了,还非要“熏”公共场所的其他人。此次两会期间,王贺伟等10位代表联名提请关于制定《河南省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的议案。要求公共场所不得抽烟,违例者进行经济处罚,同时还接受有关人士的举报。
现状:有禁烟规定,但并不成功
吸烟对身体有害众所周知,但诱惑人继续吸烟的一个想法就是:与不吸烟的人相比,我的身体并没有差到哪里去。最近美国《健康》杂志刊登了“吸烟鲜为人知的20条危害”,称香烟携带病菌、吸烟影响性功能、吸烟人睡眠质量差、吸烟增加失聪失明危险、孕妇吸烟增加流产及早产危险等。
据2008年统计,河南省居民死于肺癌的人数占肿瘤死亡人数的第二位。而据研究发现,80%的肺癌由吸烟引起。
王贺伟在议案中说,1998年省人大九届四次常委会上,河南省批准通过了《郑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其他市区也相应在市民卫生公约、文明守则等方面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但目前河南省在公共场所的禁烟工作并不成功。
建议:抽烟要罚款,举报有奖励
因此,王贺伟建议省人大制定《河南省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所有的公共场所,包括大中小学校,托儿所,幼儿园,机关单位办公室,各种会议室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场所禁止抽烟。另外,这些公共场所还应负责禁烟的宣传和管理工作。
为了确保禁烟效果,他还建议制定严格的处罚措施和奖励措施。对在公共场所违例抽烟者,一定要给予经济处罚,并进行批评教育。同时,设立举报制度。对于举报、制止公共场所吸烟的有关人员给予表扬和一定奖励。
鉴于未成年人身体和心理都未发育成熟,王贺伟等人建议,对于18岁下的未成年人应进行强制性禁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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