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载,《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3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的集体办公室、办事大厅、营业厅、礼堂、会议室、食堂,全部禁止吸烟。违法吸烟的个人,每次罚款50元,并可以通报其所在单位。
读罢新闻,作为一名吸烟者,顿感羞愧难当,对照平时自己的吸烟情况,不知该被“罚”多少个50元了。虽然笔者平时已经非常注意吸烟的场所了,但对照上述《条例》规定的,还有两三个场所没有注意到。
《条例》的范围虽然只适用于杭州,但笔者以为,杭州市的烟民,也可以参照《条例》好好约束一下自己的吸烟行为。目前,杭州市的大多数公共场所也是“全封闭式”的,如果一个烟民不自觉,势必就会让不少人吸上“二手烟”。
笔者在为《条例》出台叫好的同时,也想通过媒体提醒广大烟民,吸烟对他人身体健康会产生危害,也就是说,吸烟在“伤害”自己健康的同时也损害他人的健康。当然,最好是连自己也不要再“伤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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