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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就淘汰落后产能发出明确信号

2010-02-03 00:00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国务院常务会议近日提出,必须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朱宏任27日表示,国家对淘汰落后产能将给予财政奖励等政策支持。

  1月27日,在2010 年的第一次工业通信业运行发布会上,朱宏任发布了2010年我国工业运行目标。他 表示,2010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1%左右,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7%,按进度完成国务院确定的淘汰落后产能的任务。

  据悉,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和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将于近期正式出台。对此,朱宏任强调,淘汰落后产能和兼并重组仍然按照市场化确定的方向和原则,是企业结构调整一揽子措施的组成部分。朱宏任表示,目前,减轻环境资源的压力使得淘汰落后产能的任务更为紧迫。“在这样一个形势面前,调整结构、转变方式都要求淘汰落后产能。”

  “在市场经济优胜劣汰的作用下,一部分落后产能自然会在优胜劣汰的过程中逐渐的予以淘汰。但是如果完全的依靠市场的作用,这个过程可能会比较慢,可能会对我们当前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带来一些障碍,从而延缓这个过程。”朱宏任表示。

  对于国务院 “点名”的电力、煤炭、焦炭、铁合金、电石、钢铁、有色金属、建材、轻工,以及纺织等行业,辛国斌表示,近期将出台淘汰落后产能的具体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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