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生产发展是基础保障,也是新农村建设得以持续发展的动力源泉。龙头企业在农业产业化进程中起着“领头羊”作用,也对生产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笔者认为,必须坚持用工业理念谋划农业,靠龙头激活地头,通过实现“四个对接”,带动和促进农民增收,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夯实发展基础。
在思维理念上与生态规模对接。思路决定出路,观念创造财富。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农业产业龙头为依托,做好生态发展和规模优势文章。一要用生态农业支撑生态农村。在新农村建设中,要实施清洁生产模式,形成林—果—粮套种间作、农—林—牧结合的生态农业景观。要按照相对集中、逐步推广的原则,把沼气工程和生态农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推广猪—沼—果、猪—沼—菜、猪—沼—鱼等生态农业模式,实现农业资源的循环利用和农业链式发展。二要用绿色农业支撑绿色工业。要按照“带动面大、技术水平高、外向型强、所有制和组织形式多种多样”原则,发展市场型、加工型、科技型的龙头企业,依靠龙头企业联动千家万户,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有效对接。三要靠规模优势支撑区域优势。要按照“你无我有,你有我多,你多我精”的思路,选定特色产品,以园场、园区为载体,扩张产业规模,推进优势农产品向优势区域集中,使产业选择与区域资源相协调,构建有竞争力的优势产业块、带。
在发展空间上与品质科技对接。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科技是产业化的动力,龙头企业要在提高质量和科技进步方面作努力。一要建设标准体系。要建立健全以产品标准为龙头、以质量管理规范为保障的企业标准生产体系,把质量及相应的技术规范和农艺要求引入农户,带动农户和基地标准化生产。尽快推行农产品产地、质量、等级标志,建立产品可追溯制度。二要加速科研推广。有条件的龙头企业要组建自己的研究开发机构,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增强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创新创造的能力和层次。要鼓励农技推广机构和农技人员通过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技术转让、技术入股等形式与龙头企业合作或领办创办龙头企业,加速农业科技向龙头企业流动。三要实施品牌战略。要引导企业从产品品质和技术含量上提升品牌的内涵,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档次,提升品牌市场认知度,扩大市场占有份额。
在竞争主体上与农民利益对接。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是调节经济实体之间经济利益关系的有力保障。重点要采取三种模式。一是自愿互利型。要坚持以产销连接为纽带,以服务连接为桥梁,以利益连接为核心,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采用合同、订单农业、合同加服务、股份合作、资产入股等利益联结形式,为农户提供种子、资金、技术等服务或实行最低收购价把部分利润返还给农户。二是市场引导型。采取政府规划、多方出资、股份合作等形式,建立农产品信息中心,依托农产品国际互联网和国内信息网等平台,开拓市外、省外和国外市场。三是靠大联大型。通过在全国大中城市设立销售“窗口”、建立销售网点等方式,推出自己的主导产品。在组织形式上与产业协会对接。要以龙头企业为主体,支持企业在自愿互助基础上建立农业产业协会。一要将协会与优势产业相结合。要按照农民意愿,立足优势资源,围绕中药材种植、蔬菜、花卉、水果、粮食及农产品加工等优势产业,采取订单农业、保护价收购等形式,促使协会成为优势产业的有效载体。二要将协会与信息网络结合。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加强农业产业协会的对外宣传和影响,在条件成熟时,整合功能,做大做强,促使协会成为规范、科学、能左右市场、带领农民致富的合作经济组织。三要将协会与人才培养相结合。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协会主要负责人的培训,造就一支懂生产技术、懂市场营销、懂民主管理的骨干队伍。
在政府职能上与引导服务对接。农业产业化经营涉及不同产业、不同所有制、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的利益,必须从全局出发,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宏观调控。一要明确责任看贡献。要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农业产业化工作纳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重点考核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状况及产业化利益联结机制建立情况,看引进和扶持的龙头企业的带动力有多大,对农民增收、地方税收和经济发展的贡献有多大。二要跳出农业抓农业。要把农业看成一个包括工、商、建、运、科、教、文、卫在内的大产业,坚持让农业与其他产业在分工的基础上合作,在合作的指导下分工,互相促进,共同发展。三要转移重心搞服务。政府职能部门要从索取型转向服务型,积极为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提供基础和公共服务,特别要提供技术、信息、基础设施、市场体系、市场秩序等服务,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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