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 | 盈拓展览 |外经贸专项资金申报入口 请 登录 或 免费注册 Hi,您好! 全球展览咨询电话:400-8855-088|
请输入搜索关键词,或者关键词不小于两个字符!
包含特殊字符,请重新输入
您的搜索词太长,因为showguide的查询限制在30个字以内

搜索历史

盈拓展览logo
暂无搜索历史记录哦!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报道 > 外贸资讯 > 产经动态 > 建筑房产 > 正文

煤炭法修改稿首提建立行业准入制度 能源法已报国务院

2010-02-08 00:00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权威人士7日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专访时透露,正在修改过程中的《煤炭法》首次提到建立煤炭行业准入制度,预计煤炭行业具体的准入标准将据此另行研究设立。目前我国煤炭行业尚未建立统一明确的行业准入标准体系。

  该人士还表示,《煤炭法》的修改和其上位法《能源法》的制定都已经列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工作计划。其中,由能源局政策法规司牵头起草的《能源法》已经上报国务院法制办。

  国家能源局有关人士透露,将根据我国能源战略规划和全球气候变化几大重要议题对《能源法》局部章节进行调整,接下来将征求包括政府各部门、专家、企业在内的多方意见。《能源法》讨论稿涉及能源持续利用、能源安全、节能减排等综合问题,此外,智能电网建设、新能源开发也将列入其中。

  中国证券报记者从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独家获悉,考虑到法律衔接关系,有关部门将率先制定上位法《能源法》,确定战略基调和法律雏形,再据此对《电力法》、《煤炭法》、《可再生能源法》等多个下位法进行修改。

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
指定国际展览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业务辐射
100个国家200个行业

200名专属展会顾问
一对一服务

行程安排
媲美优秀旅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