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东省韶关市紧紧围绕十七大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保护生态环境”精神,深入开展渔业资源环境保护,创新休渔放生活动,率先采取“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模式,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江河休渔放生。通过修复资源和休渔放生,对恢复北江流域渔业资源,改善江河渔业生态环境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合理规划保护区的建设。通过科学的考察和分析,制定了韶关市渔业保护区总体规划的初步方案。2015年规划建设的渔业自然保护区共24个,总面积2.5万公顷,约占全市水域面积的45%,届时将建成类型齐全、分布合理、面积适宜、建设和管理科学的渔业自然保护区网络。目前,全市共建成了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市县级自然保护区9个,总面积为1.55万公顷,约占全市水域面积的28%。
二是依托社会力量开展休渔放生工作。韶关市从2006年起,开创了全社会参与的增殖放流活动,其中,仁化县人大于2008年决议,确立每年的6月3日为丹霞渔业资源增殖放流节,创全国首例。2007年起率先建立常年休渔放生点,加快渔业资源再生能力。2009年进一步扩大为韶关市休渔放生平台,在全国率先设立了第一个经工商局注册的“广度放生文化服务部”,成立了“韶关市放生协会”,使休渔放生步入规范化、经常化的轨道。同时,挖掘放生的深层文化,引导群众正确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放生主题活动。自2006年至2009年4年间,累计向江河投放鱼苗近5千多万尾。通过渔业资源的修复和休渔放生的增殖,使韶关多年不见的蓝天、碧水、鱼游现象得以再次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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