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神抗骨质增生丸、瑞士大复康、筋骨堂欺骗患者
食品商务网报道,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2010年2月严重违法广告公告(二),丹神抗骨质增生丸、瑞士大复康、筋骨堂欺骗患者被曝光!
(食品商务网)
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0年2月严重违法广告公告(二)
| 名称 | 类别 | 违法内容 | 违法条款 |
| 瑞士大复康 | 食品 | 使用易与药品相混淆用语(实现了治疗泌尿性疾病不用输液、不用打针就能康复的新标准);消费者名义作证明 | 《广告法》第十九条;《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九条 |
| 丹神抗骨质增生丸 | 药品 | 不科学功效保证(使我国的腰突出治疗首次实现了非手术治愈);无药品广告审查批准文号 | 《广告法》第十四条第一项;《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七条第一项 |
| 筋骨堂 | 医疗 | 无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三条 |
| 美国清毒胶囊 | 食品 | 使用易与药品相混淆用语(治泌尿疾病当天见效) | 《广告法》第十九条 |
| 口服胰岛软黄金 | 保健食品 | 使用易与药品相混淆用语(全方位治疗糖尿病及并发症) | 《广告法》第十九条 |
| 蝠活素男性再生精华液 | 其他商业 | 非药品涉及药品的宣传(起效速度是口服药物的20倍以上);刊播性生活新产品广告 | 《广告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九项;工商广字(1989)284号 |
| 濞胭清溶菌酶喷剂 | 其他商业 | 非药品涉及药品的宣传(治鼻炎) | 《广告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九项 |
| 牙白金咀漱片 | 其他商业 | 绝对化用语(最科学的、最有效的、最划算的) | 《广告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三项 |
| 昆明市民众医学门诊部 | 医疗 | 涉及疾病名称(癫痫);保证治愈(只需7-15天就能治愈);未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第十四条 |
(食品商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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