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10-003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67,197,600股,占总股本比例23.99%;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10年3月30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概述
以公司截止2006 年9 月30 日经审计的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流通股东定向转增股本,每10 股股份获得转增3.045 股,非流通股股东将所获得的转增股份全部转送给流通股股东,因此,本次资本公积转增送股的对价安排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获送1.86 股的对价。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和届次
2006年12月25日召开了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方案。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期
公司2007年3月29日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公司非流通股东—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承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此外,控股股东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还作出如下特别承诺:所持有的仁和药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或转让。承诺人同时保证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的,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其所持限售条件股份现仍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锁定,未上市交易。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0年3月30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单位: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
注:冻结的股份数量(股)指该股东所持股份中冻结股份的总数量,包括冻结的有限售条件股份及无限售条件股份之和。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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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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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未出现解除限售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自获得所持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止,持有上市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其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所作出的承诺,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规定;
2、本次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所持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主体、条件、数量等事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七、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本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股份达到5%及以上。
□是 √否;
2、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7.98%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现就所持有的解除限售流通股出售事宜作如下承诺:
如果控股股东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计划未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及以上的,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是 √否;
若存在违规情况,应当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改正计划和措施;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是 √ 否;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是 √否;
4、解除股份限售的持股1%以上的股东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 是 □不适用;
九、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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