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日报6月19日讯 “16票赞成,20票反对,6票弃权,1人未按表决器。”当工作人员宣读《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修订草案)》(下称《规定》)的表决结果后,坐在主席台中央的主持人宣布,“票数未过半,《规定》不通过。”
话音刚落,台下响起一片掌声和欢笑声。
尽管参加此次表决的都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司局级干部,但这个表决结果并不算数。因为刚才的一幕只是一次模拟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法规的活动,是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司局级干部“提高依法执政能力”专题研究班“走进人大”的模拟课。
用好人大平台
活动开始之前,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云耕到场致词欢迎。他坦言到人大工作之前,也和学员们一样从事党政工作,对人大工作并不太了解。但到了人大之后,有了三大感受:一是人大工作如此重要;二是人大工作大有可为;三是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争取更多国家和公众的认可,为世界政治文明作贡献。
对于当前人大的工作,刘云耕也坦言,他在与不少兄弟省市人大交流时,也注意到大家有些同感,就是人大平台没有很好地去用,有些领导干部喜欢直接联系群众。刘云耕说,其实,人大才是联系群众最好的平台,因为代表就是从群众中选举出来的。
“有些做法还是传统的清官模式,倾向于对个案进行解决,这个固然好,但是更重要的是制度。”刘云耕认为,人大就是一个推进制度文明的大好平台。在他看来,这次邀请司局级干部参与“走进人大”活动,也是为了提升领导干部应有的国家、民主、法治和群众意识。
有意思的是,在刘云耕进入会场,坐上主席台中央座位之前,还有一个人已经开始体验人大常委会主任的职责和权限了。他就是这个干部班中唯一一个地道的人大工作者徐友刚,只是他的岗位在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担任科技室巡视员、副主任一职。他被推举为这次模拟审议活动的“常委会主任”,行使类似于刘云耕的权力。
这位比其他学员都来得更早的“常委会主任”在熟悉了会议流程之后,告诉CBN记者,参加这样的活动,有助于加强对民主的认识,了解一部法规的出台,在此后的工作中也会加强自身的责任感。但记者还是看得出他的紧张和谨慎。
技术巧妙限时
刘云耕退席之后,徐友刚和另外两名“副主任”在学员们热烈的掌声中到主席台“走马上任”。
来自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金融法制司副巡视员的季怀银也临时担任了“法制委员会主任”的工作,并宣读对《规定》的审议报告。这是份货真价实的报告,由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供。
审议报告宣读完毕后,遂进入模拟审议《规定》阶段,“常委”们可以按键申请发言,时间为3分钟(正常程序可达15分钟)。经徐友刚在系统上确认,中国劳动保障报社社长王程成为第一个发言人,他对《规定》第四条第一款“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所辖区内拆除违法建筑工作的领导”的表述不满意,认为这些“加强”和“领导”都是模糊性的政治词汇,不是专门的法律术语,建议修改。
不过,王程的意见一说出,其他常委们则面面相觑,因为他们发现手头的表决稿并没有上述相关内容。原来,为了配合模拟,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事先将《规定》的一审稿发给了学员,而不是模拟审议的表决稿,王程所说的内容在表决稿中已经修改。不过,现在他无法立即再发言,因为话筒指示灯信号关闭,轮到第二位“常委”发言。
这是利用技术来巧妙化解限时的难题。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信息中心主任张承业告诉CBN记者,以前的安排是主任面前放一面钟,时间到了就提醒常委们把话打住,不过,这样打断发言毕竟不太好看,现在就由电脑控制,超时了就直接关闭话筒。
记者还注意到,常委们如果有意见还要发言,按键申请之后,就必须等所有常委都发言完毕之后,才可以进入到下一轮程序,这个规则即便是常委会主任也无法改变。
张承业还介绍说,这里的多项表决技术,在全国省市一级的人大常委会还是绝无仅有的,这保证了最大限度反映常委意见。
高质量的“审议”
第二位发言的“常委”王立宪是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他对要求有关部门接到正在搭建违法建筑的举报后,应当在两小时内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表示异议。他质疑说,如果在半夜接到举报,是否能保证在两小时内去?会不会构成扰民?
此外,王立宪还对《规定》中第二十一条特别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搭建违法建筑拒不拆除的责任,认为并不妥当。他表示,既然第二十条已经规定了阻碍拆违的法律责任,该处罚就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责,“为什么要对国家工作人员单独处理?而且只是规定拆违实施部门将有关情况书面告知其所在单位或监察部门,并建议给予行政处分。”
该提议也获得其他一些“常委”的赞同。
此后,还有十多位“常委”对《规定》发表了意见,包括救济条款、法规名称、适用范围等。中共中央联络部干部局副局长刘金锋更是细致统计了《规定》使用了多少次“应当”和“可以”,他的建议是多用些“必须”。事后,他告诉CBN记者,担任过一次“常委”,让他对于立法程序有了更深的了解,民主意识更加强烈。
当“常委”们发表完所有的意见,根据模拟活动的程序,徐友刚启动了表决程序,最后的结果正如文章开头所述,《规定》被否决了。
一直在会场仔细听审的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黄钰对于否决的结果很坦然。但他同时也解释,这部付诸表决的《规定》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表决稿”,而只是“修改稿”,在真实的审议中,表决之前一般不会出现那么多不同意见,即便有,常委们也会通过提交修正案并一并表决的方式,来解决对个别条款的分歧。黄钰认为这次“表决”《规定》没有用修正案的方式吸收“常委”们的意见,被否决就是很正常了。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培训工委主任朱言文表示,这次模拟审议,为法工委再次修改《规定》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6月23日付诸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正式审议时,会有一个更新的版本呈现在真正的常委们面前。
(本文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田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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