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从今年9月1日起,将西安市各类高校共112所、75万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范围。该决定是继7月1日即将实施的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西安市医疗改革的又一重要举措,该举措表明西安市有望实现全民“入保”。
根据审议的 《西安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精神,从今年9月1日起,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包括民办、独立、成人等高等院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均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陕西省师范大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告诉记者,“虽然现在大学生都享受公费医疗,听起来也不错,但实际是基本医药费大头自己承担,学校只报销小部分。这对很多家庭贫困的农村学生来说难以解决实质性的问题,而公费医疗的现实窘境已无法满足日趋强大的学生求医需求。将学生纳入医疗保障是比较现实可行的”。
西安市民办高校的在校学生数量达20多万,其中大部分学生医保至今仍是空白。一位民办院校的负责人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说:“民办院校和公办院校一视同仁,待遇水平将比公费医疗更高,困难大学生还可得到全额缴费补助,这是陕西省政府作出的承诺”。
据记者了解,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助标准,将按照当地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相应标准执行。大学生医保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其中,个人缴费不高于20元。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年限,可与其就业后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年限合并计算。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策法规处一位负责人告诉《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大学生在假期、实习、休学期间,可选择居住地或实习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部分,由统筹基金给予报销。大学生在校期间异地就医和转诊治疗,按照高校所在市(区)城镇居民医保的有关规定执行。
事实上,除了将75万多在校生纳入医疗保障外,陕西省将在中央补助资金到位后,力争将国有关闭、破产企业的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有困难的农民工,可自愿选择参加务工所在地的居民医保或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
随着大学生从以前的公费医保变为城镇居民医保,这也标志着西安市已将所有城乡人群全部纳入了医疗保险范畴。
(本文来源:中国产经新闻 作者:杨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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