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报6月27日讯 昨日,卫生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由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六部委联合署名的《〈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的说明》。
该说明在坚持政府主导、以省(区、市)为单位集中采购、实行网上集中采购、建立科学的药品采购评价办法、组织专家评标议标、合理控制中标率、减少药品流通环节、履行药品购销合同、规范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和落实部门责任等十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解释。
(本文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宦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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