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7月3日讯 “周家巷村为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方案,多次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并最终通过了‘确权确利+确权确地’方案,该方案基本符合周家巷村大多数村民的真实意愿,”此案主审法官范君说,通过民主程序“确权确利”,即外出就业者领取确利金、老人学生领取相应补贴、集体就业者领取工资、要地者报名抓阄的做法符合土地承包法和相关政策规定。
一部分村民以报名抓阄的方式确定承包地块以自主经营,而土地集体流转收益又能确保集体就业人员、老人、学生和公共设施的各项支出。“从某种意义上说,周家巷村的土地承包和流转模式,体现了集体利益与农户利益的兼顾,是落实土地使用公平原则的合理方式。”范君表示。
范君说,按照农村习惯,亲友代签虽不尽合法,但属常理常情,且参与流转的村民在长达四年的时间里实际领取到确利金和其他补贴,应视为自愿接受合同成立的事实。因此,土地流转合同法律关系已经成立并生效,双方应当受到该流转合同法律关系的约束,但部分村民在原流转合同期限尚未届满时要求收回流转的土地,有违诚信公平,也会伤及已经通过原有土地流转关系所获得的收益。最终,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商报记者 郭莹
(本文来源:北京商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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