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7月7日讯 财政部6日消息称,为贯彻落实医改方案中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要求,近日中央财政下拨200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04亿元。这标志着全体城乡居民免费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
此次医改实施方案把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作为2009-2011年重点抓好的五项改革之一。医改实施方案提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资金全部由政府承担,建立稳定的城乡基本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200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至2011年提高到不低于20元,中央财政按一定比例对困难地区予以补助。2009年中央财政按人均15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对西部地区、中部地区和东部地区按不同的补助比例予以支持。
(本文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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