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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对农房建设用地“越位”实行“县域土地限批”处罚

2009-07-07 00:00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新华网济南7月7日电(记者邓卫华)为防止部分地区打着农村住房建设的旗号乱占滥用耕地和基本农田,山东省将对农房建设用地“越位”的区域实行严格监控,严重“越位”的地方将受到“县域土地限批”的处罚。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徐景颜7日在山东省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电视会议上介绍说,山东省正在大力推进中的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量大面广,但在农村住房建设选址上,仍要尽量利用原有建设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

    徐景颜说,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将坚决查处未经批复擅自在耕地和基本农田上建设住宅,查处借用增减挂钩政策进行小产权房建设和流通的行为。对于借用农村住房建设名义乱占滥用耕地和基本农田,或规避土地审批出现违法违规的,或严重侵犯农民利益、补偿不到位引发群体事件的,将以县为单位停止土地报批、冻结建设项目用地、取消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并追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此外,为促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顺利进行,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已经确定,每年将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5%专项用于旧村改造和农村住房建设,为优化镇村空间布局创造条件。

(本文来源:新华网 ) net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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