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 | 盈拓展览 |外经贸专项资金申报入口 请 登录 或 免费注册 Hi,您好! 全球展览咨询电话:400-8855-088|
请输入搜索关键词,或者关键词不小于两个字符!
包含特殊字符,请重新输入
您的搜索词太长,因为showguide的查询限制在30个字以内

搜索历史

盈拓展览logo
暂无搜索历史记录哦!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报道 > 外贸资讯 > 金融保险 > 正文

中央财政予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补助

2009-07-10 00:00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北京商报7月10日讯 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昨日联合对外宣布,在近年来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程的基础上,将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工作,对纳入示范的城市,中央财政将予以5000万-8000万元不等的专项补助。

根据实施方案,申请示范的城市是指地级市(包括区、州、盟);直辖市可作为独立申报单位,也可组织本辖区地级市区申报示范城市。

方案提出,对纳入示范的城市,中央财政将予以专项补助。资金补助基准为每个示范城市5000万元。推广应用面积大、技术类型先进适用、能源替代效果好、能力建设突出、资金运用实现创新,将相应调增补助额度,每个示范城市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8000万元;相反,将相应调减补助额度。 (本文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吴祯祯) netease

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
指定国际展览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业务辐射
100个国家200个行业

200名专属展会顾问
一对一服务

行程安排
媲美优秀旅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