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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详解工资统计

2009-08-08 00:00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新京报8月8日讯 继前日回应工资统计“被增长”,昨日,国家统计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对工资与居民收入的统计制度作出了详细解释。

城镇平均工资方面,其数据的生产过程是由各级统计局按照季度、年度等时间要求,向全国约160万家城镇单位布置统计报表,各单位填写后报县级统计局,然后逐级汇总上报国家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则负责对省级数据的审核、汇总、评估并发布全国数据。

统计局表示,根据国务院批准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是指单位以货币或实物形式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内容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个部分。

根据国际惯例,上述六项还包括了单位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应交纳的社会保险金和个人收入所得税。 (本文来源:新京报 作者:李静睿) 孙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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