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早报8月11日讯 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下称“上海金融办”)内部机构调整或已落定,地方金融管理处已开始正式行使职能。上海金融办官方网站“上海金融”昨日挂出一信息来源为“地方金融管理处”的新闻稿,该处室正是此前媒体报道的上海金融办改革后的八个处室之一。
这一新闻稿题为“区(县)政府积极行动 纷纷出台扶持政策 全力推进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而按照上海市金融办的机构改革方案,地方金融管理处主要职责即为管理小额贷款公司等非中央监管金融机构。其余七个处室分别为机构服务处、综合协调处、金融市场服务处、金融合作处、金融稳定处、联络推广处以及研究室。
昨日的新闻稿公布了部分区县落实《关于促进本市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的情况,特别“点名表扬”了闵行区、黄浦区、松江区、杨浦区、徐汇区及宝山区。
根据上海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推进小组今年4月出台的意见,上述六个区县分别出台了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一些政策,包括贴息、补贴担保费、营业场所房租补贴、税后优惠、坏账补偿等。
新闻稿特别强调,“本市其他区(县)也在积极研究扶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相关措施。”
据统计,随着7月31日虹口中科、卢湾天益等小额贷款公司正式获批设立,上海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已实现区(县)“全覆盖”。截至7月末,上海已批准设立39家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金总计30.86亿元;已开业的26家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发放贷款3000余笔,贷款总额逾18亿元。
(本文来源:东方早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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