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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发布《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2009-08-11 00:00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新华网北京8月11日讯 为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发布《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

“食品经营者应当对他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工商总局食品安全监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在中国境内从事流通环节食品经营,都应当不折不扣地遵守上述办法。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共分为总则、食品经营、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5章、69条。

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等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辖区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本文来源:新华网 作者:张晓松) net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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