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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工资向班主任倾斜

2009-08-24 00:00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新京报8月24日讯 据新华社电 教育部近日印发《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在工作量、待遇以及教育学生等方面强化了班主任的权利,并从待遇方面加强了保障性规定。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负责人指出,针对一直以来班主任教师工作负担过重的普遍现象,《规定》要求“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明确了班主任教师要拿出一半的时间来做班主任工作,并要求各地合理安排班主任教师的工作量,使他们有精力来关心每个学生的思想道德状况、身心健康状况及其他各方面的发展状况。”

这位负责人强调,长期以来,广大中小学班主任教师辛勤工作在育人第一线,而享 受的班主任津贴标准一直沿用的是上世纪80年代制定的标准,已经远不适应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自2009年起,国家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这次出台的《规定》要求将“班主任津贴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在绩效工资分配中要向班主任倾斜。对于班主任承担超课时工作量的,以超课时补贴发放班主任津贴。”

为保障《规定》的贯彻落实,教育部要求教育硕士学位教育中应设立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培养方向,并优先招收在职优秀班主任。

据了解,教育部曾于2006年印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见》,就班主任的职责和保障等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时隔3年,教育部又出台了《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 (本文来源:新京报 ) 郑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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