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8月24日讯 23日,湖南省长沙市环保局发布《环境风险企业管理若干规定》,这是国内首部环境风险企业管理办法。今后,污染企业将按照风险等级购买环境责任保险,环境监测将增加企业周边水、土壤等项目……
《规定》实施后,长沙将在全国率先对环境风险企业进行界定和分类,并据此要求企业购买环境风险责任保险。除了现有的对企业排放污染物的监测项目,《规定》将企业周边水和土壤等项目也增加到了环境监测的范围之中。
根据《规定》,一类包括涉及剧毒、危险化学品、重金属采选和冶炼等排污企业;二类包括电镀、制革、医疗、有色冶金等排污企业;三类包括使用放射性物质的、仓储有毒、有害及化学危险品等排污企业。一、二类风险企业应当购买环境风险责任保险,三类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酌情购买。
企业购买保险后,一旦环境污染责任事故发生,将由保险公司及时对受害方进行赔偿,避免责任难以落实的情况,同时也通过市场手段平息纠纷,减轻政府的额外负担。
(本文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颜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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