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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将扩大

2009-08-25 00:00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新快报8月25日讯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业务在首日的轰轰烈烈过后便遭遇冷场。昨日下午,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和银监会的相关负责人做客中国政府网,就“稳步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回答网民提问。

对业务遇冷一事,人民银行条法司司长李波认为,试点工作量不是特别大的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因为这是一个全新的业务,各部门需要一段时间进行学习和磨合;二是因为试点企业地域相对有限,限制了试点规模;三是一些配套制度和政策还没有完全出台,比如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的管理办法和退(免)税方面的具体办法。“待这些工作完成后,我们相信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将会上一个新的台阶。”

有部分企业表示,退税没细则,出口退税不知如何操作。对此,税务总局货物劳务税司副司长王振华解释,退税的手续简化了,此业务在申请退(免)税时除了不用提供外汇核销单之外其他的和现行的出口退税规定基本是一样的。

李波表示,下一步会在进一步完善和明确有关的配套制度和政策的基础上,尽快扩大试点范围。一是扩大境内试点区域,除了广东和上海以外还有其他省市也提出了需求;二是扩大境外试点区域;此外还要扩大企业试点的范围,一些优秀的中小企业将来也可以作为试点企业的一部分。

(本文来源:新快报 作者:张艺) 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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