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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将适时扩大

2009-08-25 00:00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中国证券报8月25日讯 央行等六部委官员24日就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接受中国政府网访谈,有关人士表示,将适时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

近期有报道称,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业务开展一个多月以来,无论是企业还是银行都表示使用量不多。对此,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司长李波表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目前结算量还不是特别大,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因为这是全新业务,管理部门、企业、银行都需要一段时间进行学习和磨合;二是因为试点企业地域相对有限,从某种意义上也限制了试点规模;三是一些配套制度和政策还没有完全出台。

李波介绍,人民银行还需要制定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的管理办法,这个管理办法目前正在制定中;各部委要争取早日实现信息共享,包括人民银行和海关总署、人民银行和税务总局正在商谈合作备忘录和系统联网等事项。在退税方面,税务总局也在抓紧制定退(免)税方面的具体办法。他说,待这些工作完成后,相信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将会上一个新台阶。

李波还表示,目前企业进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积极性很高。除了广东省和上海市之外,目前已有多个省市向国务院上报了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请示。下一步央行会在进一步完善和明确有关配套制度和政策的基础上,尽快会同有关部门提请国务院扩大试点范围。一是扩大境内试点区域,二是扩大境外试点区域,此外还要扩大企业试点的范围。一些优秀中小企业将来也可以作为试点企业。 (本文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任晓) 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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