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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快递业务须取得经营许可

2009-09-06 00:00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人民日报9月6日讯 记者从国家邮政局了解到:《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近日颁布,并将自今年10月1日起实施。

届时,经营快递业务必须取得邮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接受邮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实行年度报告制度,须在有效期届满30天内申请换领。 (本文来源:人民日报 ) 郑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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